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温州好购园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 0.2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温州好购园贸易有限公司因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被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公告内容,经查明,2024 年 07 月 02 日,温州市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销售下列卷烟:黄山(印象一品)1.9 条、黄金叶(乐途)0.8 条、娇子(宽窄好运细支)0.7 条、贵烟(跨越)0.8 条、长白山(777)1.2 条、七匹狼(豪运)1.7 条、双喜(硬经典 1906)0.9 条、好猫(招财猫 1600)0.7 条、黄鹤楼(软蓝)0.7 条、长白山(软红)0.5 条、哈德门(纯香)0.9 条、芙蓉王(硬)1.1 条、中南海(5mg)1.1 条、大青山(长丰)0.6 条、雄狮(红老版)0.5 条、云烟(软珍品)0.8 条、黄山(新制皖烟)0.6 条、金圣(滕王阁•更上一层楼)1.9 条、苏烟(五星红杉树)1.3 条、黄金叶(爱尚)0.7 条、云烟(中支乌镇之恋)1.2 条、云烟(紫)1.5 条、七匹狼(锋芒)1.5 条、天子(中支)0.8 条、白沙(硬新精品二代)0.4 条、泰山(红将军)2 条、哈尔滨(老巴夺)1.2 条、红双喜(硬 8mg)1.6 条、泰山(硬红八喜)0.4 条、红塔山(硬经典 100)0.4 条、双喜(百年经典)0.8 条、中华(细支)1 条、芙蓉王(硬细支)0.5 条、七匹狼(纯境)0.4 条、利群(西子阳光)0.5 条、云烟(小熊猫家园)0.4 条、天子(金)0.4 条,总计 40 品种 35.2 条。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上述卷烟用于零售贩卖。截止案发日,上述卷烟均未销售。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验,经鉴别检验上述卷烟均为真品卷烟,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核价其货值为 5789.5 元。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 5789.5 元,违法所得 0 元。

温州好购园贸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之规定,构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无从轻、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依法予以一般处罚。综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 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 2025 元,上缴财政。

主体名称 温州好购园贸易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龙市监处罚﹝2024﹞772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4-09-20
处罚内容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202500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温州好购园贸易有限公司无证零售烟草制品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违法事实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4年07月02日,温州市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销售下列卷烟:黄山(印象一品)1.9条、黄金叶(乐途)0.8条、娇子(宽窄好运细支)0.7条、贵烟(跨越)0.8条、长白山(777)1.2条、七匹狼(豪运)1.7条、双喜(硬经典1906)0.9条、好猫(招财猫1600)0.7条、黄鹤楼(软蓝)0.7条、长白山(软红)0.5条、哈德门(纯香)0.9条、芙蓉王(硬)1.1条、中南海(5mg)1.1条、大青山(长丰)0.6条、雄狮(红老版)0.5条、云烟(软珍品)0.8条、黄山(新制皖烟)0.6条、金圣(滕王阁•更上一层楼)1.9条、苏烟(五星红杉树)1.3条、黄金叶(爱尚)0.7条、云烟(中支乌镇之恋)1.2条、云烟(紫)1.5条、七匹狼(锋芒)1.5条、天子(中支)0.8条、白沙(硬新精品二代)0.4条、泰山(红将军)2条、哈尔滨(老巴夺)1.2条、红双喜(硬8mg)1.6条、泰山(硬红八喜)0.4条、红塔山(硬经典100)0.4条、双喜(百年经典)0.8条、中华(细支)1条、芙蓉王(硬细支)0.5条、七匹狼(纯境)0.4条、利群(西子阳光)0.5条、云烟(小熊猫家园)0.4条、天子(金)0.4条,总计40品种35.2条。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上述卷烟用于零售贩卖。截止案发日,上述卷烟均未销售。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验,经鉴别检验上述卷烟均为真品卷烟,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核价其货值为5789.50元。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5789.50元,违法所得0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之规定,构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无从轻、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依法予以一般处罚。综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2025元,上缴财政。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机关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3033135549367
数据来源单位 省市场监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MB19062420

本文源自金融界

直播变相引流 快递违规发货 部分商家违规售卖运输烟花爆竹暗访记

50亿元→40亿元→20亿元→调整收购方式 28个月了,海汽集团的免税牌照还没拿到手

ESG风险观察|医药行业热点频发,多家药企涉及商业贿赂

价格“便宜”,跨区“配送”,绍兴这家夫妻店卖的卷烟暗藏门道

红土创新丰睿中短债A连续3个交易日下跌,区间累计跌幅0.11%

从“面子烟”到“健康选”,高档香烟市场遇冷,理性消费时代来临

韩国免税店买烟有限制吗,韩国免税店香烟价格

安克创新494人年薪百万背后,细数深圳低调的跨境电商巨头

香烟排行榜(细支香烟排行榜)

出门有12名女秘书陪伴,非法敛财100亿,昔日首富终锒铛入狱

油烟机买什么牌子实惠又好用?2025油烟机十大品牌最新排名榜单

【广东】佛山市高明区美妙佳食品经营商店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处罚